茶俗是我国民间风俗的一种,它以茶事活动为中心,并且在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演变,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一部分。
1、 茶与婚礼:简而言之,就是用茶作为婚礼礼仪的一部分。
茶在民间婚俗中历来是“纯洁、坚定、多子多福”的象征。古人认为,茶树只能以种子萌芽成株,而不能移植,故历代都将“茶”视为“至性不移”的象征。因“茶性最洁”,可示爱情“冰清玉洁”;“茶不移本”,可示爱情“紧贞不移”;茶树多籽,可象征子孙“绵延繁盛”;茶树又四季常青,以茶行聘寓意爱情“坚贞不移”,又寓意爱情“永世常青”、祝福新人“相敬如宾”、“白头偕老”。故世代流传民间男女订婚,要以茶为礼,茶礼成为了男女之间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形式。“茶”成了男子向女子求婚的聘礼,称“下茶”、“定茶”,而女方受聘茶礼,则称“受茶”、“吃茶”,即成为合法婚姻。如女子再受聘他人,会被世人斥为“吃两家茶”,为世俗所不齿,民间向有“好女不吃两家茶”之说。《红楼梦》中,王熙凤送给林黛玉茶后,诙谐地说:“你既吃了我家的茶,怎么还不做我家的媳妇。”如今,我国许多农村仍把订婚、结婚称为“受茶”、“吃茶”,把订婚的定金称为“茶金”,把彩礼称为“茶礼”等。
在婚礼中用茶为礼的风俗,也普遍流行于各民族。蒙古族订婚,说亲都要带茶叶表示爱情珍贵。回族、满哈萨克族订婚时,男方给女方的礼品都是茶叶。回族称定婚为“定茶”,“吃喜茶”,满族称“下大茶”。
在迎亲或结婚仪式中用茶,主要是用于新郎、新娘的“交杯茶”、“和合茶”,或向父母尊长敬献的“谢恩茶”、“认亲茶”等仪式。
总之,从古到今,我国的许多地方,在缔婚的每一个过程中,往往都离不开茶来作礼仪。
“三茶”:旧时在江浙一带,将整个婚姻礼仪总称为“三茶六礼”。其中“三茶”,即为订婚时“下茶”,结婚时“定茶”,同房时“合茶”。也有将“提亲、相亲、入洞房”的三次沏茶合称“三茶”。
“三道茶”:举行婚礼时,还有行“三道茶”的仪式。第一道为“百果”;第二道为“莲子或枣子”;第三道才是“茶叶”,都取其“至性不移”之意。吃三道茶时,接第一道茶要双手捧之,并深深作揖,尔后将茶杯向嘴唇轻轻一触,即由家人收去。第二道依旧如此。至第三道茶时,方可接杯作揖后饮之。
2、 茶与祭祀:
我国以茶为祭,大致是在南北朝时逐渐兴起的。把茶用作丧事祭品,只是祭礼的一种。古代用茶作祭,一般有这样三种形式:在茶碗、茶盏中注以茶水;不煮泡只放以干茶; 不放茶,久置茶壶、茶盅作象征。
我国许多兄弟民族,也有以茶为祭品的习惯。如布侬人的祭土地活动,每月初一、十五,由全寨各家轮流到庙中点灯敬茶,祈求土地神保护全寨人畜平安,主要是用茶。云南丽江的纳西族,无论男女老少,在死前快断气时,都要往死者嘴里放些银末、茶叶和米粒,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死者才能到“神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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